关于申报2019年度西湖区建筑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促进提升我区建筑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现依据《西湖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建筑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西建〔2019〕 111号)等文件精神,就申报2019年度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西湖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五年内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2019年度没有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业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资质升级:(1)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升级为特级资质的;(2)施工总承包企业由二级资质晋升为一级资质的;(3)专业施工承包企业由二级资质晋升为一级资质的;

2、2019年度新设立或转入我区的建筑业企业首年税收超过500万元的;

3、纳税贡献:(1)2019年首次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2)2019年首次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3)2019年首次年纳税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3)。

3、企业资质升级文件复印件。

4、企业2019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企业提交的项目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对企业情况如实进行陈述。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具备基本条件的企业,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材料(纸质件),于9月30日前一式3份报各所属镇街。

(二)申报受理。

各镇街负责受理本镇街纳税企业的申请,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0月14日前送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审核。

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负责对镇街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年度建筑业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数额。

(四)资金拨付。

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并进行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区住建局 黄  铖 87988290;

区财政局 刘  苗 58101877

 

 

附件:1、封面

2、2019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附件可以在http://xxgk.hzxh.gov.cn/col/col1209741/index.html西湖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2019年西湖区建筑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

项目申报材料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日期:二○二〇年   月

 

 

 

附件:2

2019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类别

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晋升为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晋升为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

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新设立或转入我区的企业首年税收超过500万元

首次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当年

首次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当年

首次年纳税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当年

 

2017

2018

201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实际纳税(万元)

     

申报财政

资金构成

 

申报单位承诺: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内容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责任。特此声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街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西湖区住建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西湖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