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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西湖区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西发改经信〔2019〕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瞪羚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财政级次在西湖区(含新迁入企业)、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且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法人企业,提交认定申请年度的前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年平均增速不低于25%;
(2)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年平均增速不低于20%;
(3)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的,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5%。
(4)营业收入增长指标未完全达到认定标准,但列入区上市辅导梯队的后备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西湖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表、汇总表;
2、企业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投融资情况、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其他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
申报企业请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各所属镇街、园区审核。
(二)受理。
各所属镇街、园区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对企业情况进行确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材料经汇总后,7月19日前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区本级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
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负责对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四、有关说明
1、本次申报所指的“瞪羚企业”,是指从事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资源环境、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成长型企业。
2、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其他未明事项,请联系区发改经信局,联系人:胡明珏,联系电话:87979153。
附件:
1、杭州市西湖区2019年瞪羚企业申请报告 附件1.docx
2、杭州市西湖区2019年瞪羚企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2.docx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瞪羚企业的通知.pdf
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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