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钱塘新区社发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通知》(杭民发〔2019〕5号)、《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民发〔2016〕85号)、《杭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杭民发〔2018〕50号)等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项目委员会审定,决定对2020年第二批63个购买公益服务创投项目予以1126.931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报列市本级2020年“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科目796.931万元,报列市本级2020年“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预算科目330万元。

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通知》《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得将资金用于营利性或商业活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自觉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督。

 

附件:2020年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第二批创投项目资金表.doc

 

杭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