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专项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相关产业平台,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竞争性分配资金的通知》(杭科农〔2019〕148号)精神,按照《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8〕132号 杭财教会〔2018〕153号)及《关于2019年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竞争性分配资金实施细则》(西科〔2020〕1号)要求,结合2019年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专项入库项目的评分结果,同时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杭州市科技计划引导项目(农业与社会发展)的通知》(杭科农〔2019〕205号),现就2019年度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专项入库项目(附件1)补助资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度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2);

2、项目申请表(计划进度目标)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包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完成情况、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技术突破点和创新点,在所在行业领域所处水平);

3、项目所获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包括: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4、项目研发经费(归集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投入的证明材料。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参照《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指导意见》(杭财企[2010]897号), 有外协费用的,提供相关的技术合同;特别要陈述清楚项目有无单独设账和重复资助情况;未及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承诺书(附件3);

6、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审核

1、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白皮封面装订成册)于2020年3月25日前报所属镇街(平台),由镇街(平台)在经费资助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区本级企业直接上报西湖区科技局(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715室。

2、项目受理

各所属镇街(平台)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经汇总后,于3月27日前送区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3、项目审核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负责对符合补助资格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扶持项目,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4、资金下达

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并由镇街(平台)拨付给企业。区本级企业由区科技局直接拨付。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区科技局,余达新  电话:85112403

附件:

1、2019年度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专项入库项目汇总表

2、2019年度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

3、承诺书

                            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19年3月9日

 

西科5号文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