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中型民生保供超市、农贸市场:
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西湖区全力防疫情稳企业促发展的实施意见》(西委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本着“从快从简”原则,对疫情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西湖区大中型重点民生保供超市给予一定扶持,现将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自疫情以来一直正常营业保障西湖区民生供给的重点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
二、扶持标准
(一)民生保供重点大中型超市
1、重点民生保供超市经营面积在5000(含)平方米以下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补助;5000至10000(含)平方米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
2、重点民生保供超市经营面积在10000至15000(含)平方米的,给予一次性8万元补助;15000至20000(含)平方米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3、重点民生保供超市经营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
(二)对春节期间照常经营的农贸市场,根据其经营面积,按三档(1000平方米以下、10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上),分别给予每家最高2万元、3万元、5万元的补助。
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一)民生超市
1、申报材料封面;
2、资金补助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补助受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承租商业经营用房合同和平面图;
5、企业申报材料按顺序一律使用打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二)农贸市场
市场名称登记证(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
申请资助企业直接向西湖区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前。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后,予以拨付。
五、附则
1、本通知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本通知已在西湖区商务局网站上公示。
附件1:西湖区全力防疫情稳企业促发展“扶持重点民生保供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封面);
附件2:西湖区全力防疫情稳企业促发展“扶持重点民生保供企业”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西湖区商务局 西湖区财政局
2020年2月17日
(公示)关于申报2020年西湖区全力防疫情稳企业促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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