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服务机构:

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临民2021〕46号),为确保机构护理补贴精准、有序、安全发放,现开展临安区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补贴”定点养老服务机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区民政局备案或许可的2020年度年检合格的临安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或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全托服务功能)可申请作为享受机构护理补贴老年人入住的定点养老服务机构。具体要求为: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建筑、消防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近三年来无重大责任事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核流程

申报:各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填写《申请表》,与相应资质材料于1110提交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季青处

审核:民政局养老服务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

公示:将通过审核的养老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签订协议:将通过公示、成立合法、管理规范、老人满意的机构确定为机构护理补贴定点养老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三、加强管理

民政局养老服务将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以及享受机构护理补贴老年人的日常监管。

 

 

 

 

 关于申报“临安区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护理补贴”定点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告.pdf

附件1:《“临安区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补贴”定点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2021年112日

 

 

 

 

 

 

 

 

 

 

 

附件1

“临安区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补贴”定点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

 

              民政局:

经我机构研究决定,申请“杭州市临安区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补贴”定点养老服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

地址:

法人登记机关:

社会信用代码:

消防备案号:

餐饮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服务范围: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养老床位数量:                护理床位数量:

服务设施面积: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我承诺上述信息及资料都属实。

请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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