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已启动《2022年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

一、征集范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下列事项应当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具体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3)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4)本行政区域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3.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海洋、滩涂、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5.其他重大事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1年2月22日至3月7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相关单位或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来访、信函等各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双钢  0571-63324349

邮箱:530008983@qq.com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桂花西路1号

邮编:311400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