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根据《杭州市富阳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

1、孵化器运营主体为注册地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发展方向清晰,服务功能健全。同一主体不能同时申请区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具有与孵化服务相匹配的公共配套设施;

3、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服务队伍中有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配备创业导师。

4、孵化器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在孵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孵化器自有场地内有注册办公企业。

5、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基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注重入孵企业专利申请,积极指导入孵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申报工作。

(二)众创空间:

1、众创空间运营主体为注册地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具有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

2、设立有一只面向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的创投基(资)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创投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申请认定时,基金已有投资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

3、拥有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企业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4、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有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创客企业(项目)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等。每年举办创业大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教育等创新创业活动。

二、申报要求

1、杭州市富阳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报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3、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经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区科技局,电子版申报表以及佐证材料按装订顺序打包报送邮箱1279325693@qq.com。

三、申报受理

 1.业务联系人:蒋华君  联系电话:63163083

                张在昭  联系电话:63323734

2.受理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5日。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表》

   《杭州市富阳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表》

 

                                 杭州市富阳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