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外经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20]18号)和区商务局《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通知》(萧商[2020]55号),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杭州市走出去资助企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20〕6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申报萧山区2020年省市外经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对象
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我区境外投资主体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二、奖励项目范围
1、2019年度新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或境外增资各在1000万美元及以上大项目;
2、2019年度对境外有实际投资额项目;
3、2019年度承揽境外工程并完成实际营业额企业;
4、2019年市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项目;
5、2019年浙江本土民营企业跨国经营30强企业。
三、奖励金额标准
按照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关于萧山区2019年度省商务促进外经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萧商【2019】111 号)(公文处理告知单20191068)和《关于萧山区2019年度市走出去资助企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萧商【2019】112 号)(公文处理告知单20191067)规定。
四、申报奖励资金应递交的材料
1、萧山区2020年省市外经专项资金申请表(表式附后);
2、申报项目运行及绩效情况报告;
3、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足额缴纳备用金凭证复印件(分包的提供总包企业缴纳备用金凭证复印件);
4、2019年杭州市境外经贸合作园区认定文件或2019年浙江本土民营企业跨国经营30强证明文件;
5、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文书(境外注册、项目合同或分包协议等);
6、境外投资款支付(境外汇款申请书和汇出汇款相关的银行凭证)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涉外收入申报单和汇入汇款通知书)相关银行凭证(分次支付或收汇的须附上汇总清单);
7、境外中资企业报到回执联或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证明文书等有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0年2月 5 日前,按上述所需材料顺序,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经所在平台、镇(街道)签署意见后,一式二份报区商务局外经外包科311室(西河路315号)。
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3869727(王珏);
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3899923(陈燕)。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