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临委办发〔2019〕80号)、《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0〕1号)精神,推进我区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的落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临安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限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技术和管理岗位人才。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内容

详见《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0〕1

号)第十四条。

三、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①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奖励

1.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9年(1-12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证明

4.企业明确享受奖励个人的说明

5.人才2019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6.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②重大招引项目人才奖励

1.重大招引项目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附件2)

2.项目商务协议;

3.统计部门核对申报的固定资产实际到资额报表数据证明材料。

4.企业明确享受奖励个人的说明

5.人才2019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6.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③高层次人才奖励

1.高层次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附件3)

2.人才认定相关证明;

3.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4.人才2019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④其它事项

1.年度实际缴纳税额是指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金额,其中增值税入库额含免抵税额,不含调库金额。实际投资额不包含土地价款、住房类房产投资。高级管理人才参照《公司法》附则。

2.若同一对象同一事项同一方式适用多项人才政策的,可择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3.若同一对象适用上述三项人才奖励政策中两项及以上扶持政策的,可择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五、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个体)在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财政局企业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

3.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0571-63739077,18668038885,

0571-61073973,15381182678。

七、纳税证明小贴士

人才2019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下载(打印)方法:

方法一: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先进行自然人纳税人注册,注册中需通过支付宝进行实名采集。注册后登录后选个税业务—个税完税证明—个税完税证明开具(在线办理)—录入属期—下载打印。(注意:开具中需要使用个税App扫码。)

方法二: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打开电脑或手机浏览器(建议使用电脑)输入网址:http://etax.chinatax.gov.cn。选择【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扫码登录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扫电子税务局产生的二维码;密码登录的账号、密码与“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相同。登录后可以查询自己的纳税记录。具体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录入属期—下载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下载打印。

方法三: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大厅或锦江路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自助机查询打印纳税记录。(注意:开具中需要使用个税App扫码)。

另有纳税证明相关问题,请咨询区税务局纳服科:0571-63730655

 

 

附件1: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

附件2:重大招引项目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

附件3:高层次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

附件4:关于印发《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财政局

2020年7月3日

附件1: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doc附件2:重大招引项目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doc附件4:关于印发《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doc附件3:高层次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