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临委办发〔2019〕80号)、《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0〕1号)精神,推进我区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的落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临安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限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技术和管理岗位人才。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内容
详见《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0〕1
号)第十四条。
三、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①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奖励
1.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9年(1-12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证明
4.企业明确享受奖励个人的说明
5.人才2019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6.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②重大招引项目人才奖励
1.重大招引项目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附件2)
2.项目商务协议;
3.统计部门核对申报的固定资产实际到资额报表数据证明材料。
4.企业明确享受奖励个人的说明
5.人才2019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6.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③高层次人才奖励
1.高层次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附件3)
2.人才认定相关证明;
3.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4.人才2019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④其它事项
1.年度实际缴纳税额是指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金额,其中增值税入库额含免抵税额,不含调库金额。实际投资额不包含土地价款、住房类房产投资。高级管理人才参照《公司法》附则。
2.若同一对象同一事项同一方式适用多项人才政策的,可择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3.若同一对象适用上述三项人才奖励政策中两项及以上扶持政策的,可择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五、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个体)在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财政局企业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
3.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0571-63739077,18668038885,
0571-61073973,15381182678。
七、纳税证明小贴士
人才2019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下载(打印)方法:
方法一: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先进行自然人纳税人注册,注册中需通过支付宝进行实名采集。注册后登录后选个税业务—个税完税证明—个税完税证明开具(在线办理)—录入属期—下载打印。(注意:开具中需要使用个税App扫码。)
方法二: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打开电脑或手机浏览器(建议使用电脑)输入网址:http://etax.chinatax.gov.cn。选择【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扫码登录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扫电子税务局产生的二维码;密码登录的账号、密码与“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相同。登录后可以查询自己的纳税记录。具体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录入属期—下载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下载打印。
方法三: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大厅或锦江路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自助机查询打印纳税记录。(注意:开具中需要使用个税App扫码)。
另有纳税证明相关问题,请咨询区税务局纳服科:0571-63730655
附件1: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
附件2:重大招引项目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
附件3:高层次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
附件4:关于印发《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财政局
2020年7月3日
附件1: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doc
附件2:重大招引项目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doc
附件4:关于印发《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3:高层次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