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产业投资项目落地生效,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效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临安区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临政函〔2018〕28号)文件精神,决定向全区公开征集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政府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并计划投资(包括正在建设)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或科技产业化项目;
2在临安区登记注册的其他企业,并计划投资(包括正在建设)的大健康、都市型现代农业、文旅或其他项目。
二、支持方式
政府产业基金以让利性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扶持,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3+2年,收益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
对获得政府产业基金扶持的项目,优先向区风险池基金推荐或引导合作的银行进行配套额度贷款。
三、申报范围和要求
1.符合临安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和技术改造能力,企业专业性强、服务面广、带动性强且社会效益显著;
2.产品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有较大发展空间;
3.有优秀和稳定的管理团队,团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应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5.企业承诺在获得产业基金支持后不迁出临安区;即将迁入及规划迁入我区的项目,经认定,视同区内项目给予支持,并在迁入后予以实施。
四、申报材料
1.《临安区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
2.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项目备案通知书。
五、申报时间
在2020年7月31日前申报的项目将纳入今年第一批专家评审。
六、受理部门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其中:新建扩建以及重大产业项目报区发改局;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报区经信局;科技产业化或其他科技项目报区科技局;招商引资项目报区商务局;大健康项目报区卫健局;都市型现代农业项目报区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项目报区文旅局。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临安区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基金受理部门联系表
|
序号 |
部门 |
受理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区发改局 |
体改科 |
胡叶兵 |
63721372 |
|
2 |
区经信局 |
产业发展科 |
楼伟荣 |
63711827 |
|
3 |
区科技局 |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朱兰兰 |
63758628 |
|
4 |
区商务局 |
投资促进一科 |
叶立江 |
63710236 |
|
5 |
区文旅局 |
资源开发科 |
胡国军 |
63719621 |
|
6 |
区农业农村局 |
产业科 |
王高林 |
63719619 |
|
7 |
区卫健局 |
财审科 |
王钢锋 |
63722359 |
|
8 |
区财政局 |
企业科 |
吴军 |
63722491 |
|
吴锐 |
61073973 |
临安区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