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省/市粮食高产示范方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农办:
根据省粮食绿色高产创建要求,我区今年可创建:省级水稻千亩方5个,省级旱粮百亩方3个,杭州市级水稻百亩方1-2个。请符合要求的示范方由镇街择优推荐申报,上报时间截止2020年3月31日。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示范方需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
一、省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一)创建要求
1、建设主体:镇(街)人民政府、粮食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以及种粮大户等规模主体。
2、面积。水稻千亩方要求相对连片(可放宽到相邻村),旱粮百亩方必须集中连片,统一作物(面积以第三方实地测量数据为准)。
3、示范性强。示范方必须选择在粮食主产区,并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4、高产高效。示范方产量必须高产高效,产量水平在全区名列前茅。
(二)补助标准
现场实割测产验收合格后,每个示范方补助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和项目测产验收等。
二、杭州市粮食高产示范方建设
(一)创建要求
1、建设主体: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粮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及种粮大户等规模主体。
2、示范方内单产水平或生产效益在同类品种中全市领先或在当地有典型示范效应。
3、示范方内主栽的品种应属于当年度国家或省市主导品种。
4、示范方内采用的技术应属于当年度国家、省市发布的主推技术。
(二)测产验收
成立5人以上验收团队,团队中要求至少有1名市级专家。
(三)补助标准
1、旱粮、早稻、常规晚稻高产示范方达到预定目标产量的,补助标准为6万元/个。
2、杂交晚稻高产示范方,验收产量达到900公斤/亩以上的(含900公斤/亩),补助标准为8万元/个;验收产量为850-900公斤/亩的,补助标准为7万元/个;验收产量800-850公斤/亩的,补助标准为6.0万元/个。
3、优质米类示范方,达到预定目标效益的,补助标准为8.0万元/个。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和项目测产验收等。
附件:2020年省/市级粮食高产示范方落实情况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2020年省/市级粮食高产示范方落实情况表
序号 |
示范作物 |
示范地点 (乡、村) |
实施主体 |
示范面积 (亩) |
品种 |
关键技术 |
乡镇技术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