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镇街(场)文化广播站、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浙江省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 规划(2016-2020 年)》以及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要求,切实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发挥各类学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传承中的积极作用,巩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各项成果,探索传承新机制,特开展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的申报命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萧山区各类学校均可提出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实验课程,有计划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进校授课,开展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活动,有较好成效;

2、重视传承和展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3、积极探索传承教学新途径,传承工作出成绩、出经验;

4、积极参与当地和上级文化、教育部门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活动。

三、申报办法

1、各镇街(场)推荐申报1—3所学校,以镇街(场)为单位提出申报,镇街(场) 文化广播站与中心学校会商后,提出推荐名单;

2、区属各高级中学(含职高、技校等)可直接申报;

3、根据推荐名单,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报区非遗保护中心审核,要求同时上报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所有电子材料均保存在U盘内提交);

4、项目申报必须同时报送能充分反映传承教学活动成果的相关图片不少于10张(JPG格式, 1024x768像素),并配以1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对象、内容等信息),申报录像资料(MPEG格式高清视频)10分钟内。(图片、申报书电子版、申报录像保存至U盘后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5、项目申报均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有关文件、证书、媒体报道等;

6、区非遗保护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相关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经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四、申报注意事项

请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吴刚 , 电话:0571-83861020、83869231,联系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958号萧山区文化馆三楼3301办公室,电子邮箱:2395370662@qq.com)。

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在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当地已经取得实效的做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第二批萧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教 育 局

2019年10月10日

 

萧文旅(2019)66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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