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旅游企业:
为发挥政府补助资金对推进我市重大旅游休闲项目规划建设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旅游国际化和旅游全域化发展, 促进文旅产业融合,根据市财政局对2020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印发<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文广旅游局〔2019〕16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旅委〔2018〕118号)文件要求,市文广旅游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化推进)资金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本次补助项目分两类:2019年完成的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申请补助的主体应是项目业主,可以是市直单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得申请补助。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主要包括各区、县(市)文化旅游部门主导的规划编制,以及乡镇、旅游企业等社会主体负责编制的旅游类规划。申请补助的主体应该是项目业主,可以是市直单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得申请补助。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申报的资金原则上以事后补助为主,即项目在申请补助的上一年实施完成,合同所指的项目资金已经基本支付完成(至少80%)。项目绩效已经显现,且该项目未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或其他市级部门申报补助并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旅游休闲类项目
对于推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和促进旅游产业升级转型具有较大积极影响的重大旅游休闲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的旅游项目;融合多种业态,尤其是文旅融合项目;能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助推作用和带动效应的复合型旅游休闲项目;生态慢行系统建设提升类项目等。
2.旅游景区提升完善类项目
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提升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内道路、景区停车场、景区旅游标识等项目。
3.乡村旅游、风情小镇整合提升类项目
包括旅游风情小镇、特色旅游村、景区城、镇、村庄建设、乡村旅游提升工程、乡土民俗文化旅游项目、休闲观光农业旅游项目,以及特色小镇中的旅游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等。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1.此类项目资金原则上以事后补助为主,即项目在申请补助的上一年度内实施完成,合同所指的项目资金已经基本支付完毕(至少80%)。
2.申报项目应经公开招标,主要包括旅游总体规划、5年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规划、专项旅游规划、景区景点提升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等。
三、补助标准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30%,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补助上限为合同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以项目合同为依据,给予合同金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根据市财政局对2020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印发<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文广旅游局〔2019〕16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旅委〔2018〕118号)文件要求,通过有关政务网或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项目申报要求,公开征集项目。
2.项目业主单位向本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需提交《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旅游全域推进)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报告书》)、第三方对项目实际投入的审计报告(旅游规划类补助不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应遵照《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相关要求。
3.由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核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投入的真实性、项目绩效情况,必要时可委托开展项目审计,同时提供《申请报告书》(一式三份盖章),将电子稿发至邮箱:515210892@qq.com。审查同意并盖章后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请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请于3月20日前送交《申请报告书》等书面申报材料及相应电子稿。
联系人:胡国军 胡燕芳 联系电话:63719621
传 真:63717860 邮 编:311300
地 址:临安区钱王街28号(职工之家)13楼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科
附件:1.2020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化推进)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
2.报送材料清单
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