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根据《下城区创新券地方载体认定办法》下科字〔2018〕21号,现决定开展下城区创新券地方载体认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注册税务登记及财政收入级次在下城区的企业。

2、能够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专利分析评估、专利质押、专利保险、专利纠纷服务)等形式服务。

3、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基础资源和资质,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拥有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4、具有开放共享的管理体制和实现良性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认定程序

1、企业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2、区科技局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经研究讨论,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通过,列入创新券地方载体名单。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下城区地方载体申报表;

2、资源和资质证明材料;

3、仪器设备、场地清单;

4、服务人员清单;

5、服务管理制度。

四、要求

1、申报材料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并提供,并提前在浙江科技大脑填报网上申请。

2、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1份提交至区科技局(下城区白石巷202号5楼526室),联系人:葛俊锋 85820936

 

附件:

2020年下城区地方载体申报表.docx

 

下城区科技局

2020年4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