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规划(2017-2020年)》《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精锐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2015-2018年)》《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新锐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将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高阶新教师培养工程第二期培养对象和“两锐”教师培养工程第三期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对象
(一)高阶新教师第二期培养对象
高阶新教师第二期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原则上从区三年内(2017-2019届)新教师中择优推荐, 教龄五年内的2015-2016届新教师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破格推荐,学校推荐总数不变。
高阶新教师第二期培养对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区选拔后产生,推荐名额按各单位2017-2019届新教师总数的20%推荐。第二期培养工程拟确定培养对象200名,中学、小学、幼儿园按一定比例划分,兼顾学科平衡。
(二)新锐教师第三期培养对象
新锐教师第三期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原则上应是教龄满三年(计算时间至2020年8月),年龄 35 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三层次骨干教师,表现特别优秀的教龄不到3年的青年教师或非三层次骨干教师可破格推荐。
新锐教师第三期培养对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区选拔后产生,推荐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至各单位(见附件1)。第三期培养工程拟确定培养对象100名,中学、小学、幼儿园按一定比例划分,兼顾学科平衡。
(三)精锐教师第三期培养对象
精锐教师第三期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原则上从区名师(指非特级教师)、二、三层次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表现特别优秀的其他中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精锐教师第三期培养对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区选拔后产生,各单位推荐的培养对象应在师德修养、理论素养、专业水平、教学特色、荣誉获奖、学科影响力、教科研成果、区域知名度等方面均有出色表现,具有一定的教学实力、进取动力和发展潜力。精锐教师第三期培养工程拟确定培养对象30名。
二、培养周期
本期“一新两锐”教师培养周期均为两年,自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
三、推荐、选拔程序
1.学校推荐
各单位规定名额,择优推荐,推荐流程为: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校内公示、上报推荐名单。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和推荐关。
2.择优选拔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3.公示认定
由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讨论,经公示后发文确定“一新两锐”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人选及所在单位填写好《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高阶新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新锐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3)、《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精锐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4)、《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一新两锐”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5)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纸质稿一份盖章后于2020年7月15日前交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并将电子稿打包发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院务办公室OA邮箱(推荐表以推荐类别+学科+姓名命名)。提交纸质稿时需随附与所填写的荣誉、获奖、文章发表等相对应的复印件,学校在每一份材料复印件首页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作无效。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