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省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通知精神,先就认真做好 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报的资助项目:学前教育保育费,义务教育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免午餐费,高中(含普高和中职)免学费、午餐费、住宿费、代管费及国家助学金等。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除相应收费标准给予补助, 相应收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   申报时需要上交的材料:《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审批表》(含

《学生资助对象名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均一式两份,九年一贯制学校将小学部和初中部分开填报)、《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黑色水笔填写、一式一份),并附相关说明材料。以上材料所有学校均需上报。此外,普高学校还需上报附件 3 中的相关表

格,中职学校还需上报附件 4 中相关表格。

3.   申报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8 日,纸质版报区教育技术中心(地址:采荷三小教育集团笕正小学行政楼五楼后勤管理部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86698320),《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审批表》电子版以学校名称命名发送至hzjgxszz@126.com

4.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为使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保障困难学生安心上学,各校在开学期间务必在校门口、 宣传栏等校园显著位置张贴资助政策宣传资料,通过告家长书(收回执留档)、主题班会、家长会、家校或班级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并认真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的建档归档工作,下步省市督导将作为重点内容。

 

 

      5.  有关要求:申报审核关系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成效,各学校要切实高度重视,校(园)领导要认真把关,落实专人负责。要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摸工作,精准掌握本校困难学生底数。要严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能充分证明学生家庭贫困状况,所填内容要具体详实。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上报审核,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逾期不再受理。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