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企认定办《关于在全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对象
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回头看”内容
对照高企认定条件及管理要求,结合近年来全省多起高企投诉举报事件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
(一)认定管理
1、主要产品(服务)。高企申报时填报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是否匹配。
2、知识产权。高企申报时提供的知识产权对近一年主要产品(服务)是否有支撑,自主知识产权与企业研发活动是否有关联。
3、收入归集。高企申报时填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归集是否有依据,能否提供代表性合同和票据。
(二)监督管理
4、违法违规。已认定高企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
5、经营状况。已认定高企是否按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是否依法存在并正常运营等。
三、“回头看”方式
1、企业自查。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附件),加盖公章后于6月8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也可通过快递邮寄,地址:萧山区政府综合楼526室,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83897509。
2、地方检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区高企认定办将按照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企业进行集中审查。如遇无法判定情形的,将赴企业开展实地检查。
3、重点抽查。省高企认定办根据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确定重点抽查企业名单,组织评审专家对照高企认定条件开展集中评审。
4、实地检查。对在重点抽查中遇到存在明显问题难以判定的,由省高企认定办组织专家组赴企业进行实地复核,现场审查企业申报材料和经营场所等。
四、工作要求
区内各国高企要对此次“回头看”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务必整改到位、规范到位。对确实存在问题企业,区认定办将指导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高企申报条件的,将书面报请省高企认定办处理。
杭州市萧山区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