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区发展战略,推进我区创新人才保障机制建设,根据《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临委办发〔2019〕80号)、《杭州市临安区光电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0—2022 年)》(临政函〔2020〕22号)、《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商务20215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临安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限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各类人才。
    三、申报条件和范围

1.经人才分类认定E类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2.2020实际纳税2000万元(含)以上大企业的若干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

3.新引进竣工决算额3亿元(含)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的若干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

4.2020实际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LED企业若干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

5.新引进符合重点支持或培育产业的企业以及行业标杆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

四、申报材料
1.高层次人才

①.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表(高层次人才);

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

③.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人才2020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⑤.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2.大企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
①.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表(大企业);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2020年(1-12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证明;

④.人才2020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⑤.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3.重大招引项目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

①.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表(重大招引项目);

②.项目招引协议;

③.统计部门核对申报的固定资产实际到资额报表数据证明材料;

④.人才2020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⑤.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4.LED企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

①.高层次人才财政补助申报表(LED企业);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2020年(1-12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证明;

④.人才2020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⑤.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5.“双招双引”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
①.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表(“双招双引”企业);

②.区“招引办”会议认定证明材料;

③.单位缴纳社保人员清单;

④.人才2020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⑤.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五、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个人)在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财政局企业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为纸质一式两份。

3.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若同一对象适用多项人才政策的,可择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2.已享受杭州市同类人才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3.年实际纳税是指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金额。重大产业项目竣工决算额不包含土地价款、住房类房产投资。

联系方式:区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0571-61073973,15381182678。

联系地址: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950号508办公室。

附件: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表

 

临安区财政局

2021年8月4日

 

 

 

 

 

2020年度(属期)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下载(打印)方法:
    1.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打开电脑或手机浏览器(建议使用电脑)输入网址:http://etax.chinatax.gov.cn。选择【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扫码登录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扫电子税务局产生的二维码;密码登录的账号、密码与“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相同。登录后可以查询自己的纳税记录。具体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录入属期—下载以及打开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下载打印。

2.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大厅或锦江路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自助机查询打印纳税记录。(注意:开具中需要使用个税App扫码)。

近两年(24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下载(打印)方法:

1.浙里办APP:社保证明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2.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社保-社保证明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3.“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参保证明打印

社保咨询热线0571-63812345。

2021年创新人才保障机制政策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