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建德市住建局和钱塘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深入实施《杭州市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在美丽生态、美丽田园、美丽集镇、美丽村庄、美丽农居、美丽经济、美丽人文、美丽组织等“八大提升”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行政奖励计划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5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19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嘉奖。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推荐对象
此项行政奖励重点对2019年度在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涉及八个区、县(市)、钱塘新区和市级相关成员单位。
1、集体。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特色明显,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且所在单位队伍建设好,工作作风扎实,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2、个人。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敢于担当作为,乐于敬业奉献,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表率作用强,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三、推荐要求
1、对厅(局)级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不进行行政奖励,所分配名额主要从所属的直属单位或部门中产生。在此次奖励活动中,县处级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20%。
2、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坚持向普通干部群众倾斜,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社会公认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四、工作程序
1、推荐。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名单,同时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单位与职务、简要事迹等),公示期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2、审核。对各地各部门公示后所报送的推荐对象,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并再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提出行政嘉奖名单。
3、决定。经审核的嘉奖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行政奖励的决定,并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市)由各地农业农村局(建德市住建局、钱塘新区农业服务中心)汇总、市各有关单位于1月31日前将《先进个人奖励审批表》(附件3)、《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附件4)、《征求意见和公示情况表》(附件5)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一式四份报市农业农村局,并一同上报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茅思远;电话:85259463、85256955;传真:85256959;电子邮件:389481445@qq.com
附件1:2019年杭州市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
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市级单位〕
附件2:2019年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各区、县(市)〕
附件3:先进个人奖励审批表
附件4: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
附件5:征求意见和公示情况表
附件6:推荐对象汇总表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7日
附件1
2019年杭州市高质量高水平推进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级单位〕
单 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市委办公厅 |
1 |
|
市政府办公厅 |
1 |
|
市委组织部 |
1 |
|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
1 |
1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 |
|
市教育局 |
1 |
|
市公安局 |
1 |
|
市民政局 |
1 |
|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1 |
3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1 |
1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1 |
|
市园林文物局 |
1 |
|
市人力社保局 |
1 |
|
市财政局 |
1 |
|
市交通运输局 |
1 |
|
市农业农村局 |
1 |
3 |
市林业水利局 |
1 |
3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 |
1 |
市体育局 |
1 |
|
市卫生健康委(爱卫办) |
1 |
1 |
市生态环境局 |
1 |
1 |
市城市管理局 |
1 |
2 |
市气象局 |
1 |
|
市妇联 |
1 |
|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
1 |
1 |
市治水办 |
1 |
|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
1 |
|
合 计 |
11 |
33 |
附件2
2019年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各区、县(市)〕
单 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西湖区 |
1 |
3 |
萧山区 |
5 |
8 |
余杭区 |
5 |
8 |
富阳区 |
5 |
9 |
临安区 |
5 |
9 |
桐庐县 |
5 |
9 |
淳安县 |
7 |
9 |
建德市 |
5 |
9 |
钱塘新区 |
1 |
3 |
小 计 |
39 |
67 |
附件3
先进个人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
身份 证号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学位 |
|||||
工作 单位 |
(规范化全称或简称) |
职务 |
|||||
拟授 奖励 |
|||||||
奖惩 情况 |
|||||||
简历 |
|||||||
主要 事迹 |
|||||||
主要 事迹 |
|||||||
申报 单位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核 机关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机关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此表一式四份,本人档案、审批机关、审核机关(部门)、申报单位(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4
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集 体 名 称 |
(用规范化全称或简称) |
||
负责人 姓 名 |
人 数 |
||
拟 授 奖 励 |
|||
曾受何 种奖励 |
|||
主 要 事 迹 |
|||
主要 事迹 |
|||
申报 单位 (部门)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审核 机关 (部门)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机关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此表一式四份,获奖单位、审批机关、审核机关(部门)、申报单位(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5
征求意见和公示情况表
推荐 对象 |
(姓名、单位、职务) |
组织 人事 部门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公示 情况 |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1、推荐对象为个人的须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四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附件6
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2019年杭州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先进集体
序 号 |
先进集体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现有职工人数 |
备注 |
1 |
||||
2 |
||||
3 |
二、2019年杭州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先进个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 |
|||||||||
2 |
|||||||||
3 |
注:挂职工作人员请在备注栏填写原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