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于3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和推荐表电子版报送至滨江区经信局二楼123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753202637@qq.com。

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81187763。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申报材料模板.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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