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定奖励。新评定为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3)引企奖励。新招引区外规上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企业,给予3万元/家奖励;新招引区外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家奖励。新培育上述企业的,奖励减半执行。
(4)引才奖励。推荐获评区“5110”计划A类、B类、C类落地项目,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机构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3、入园企业扶持(经审定的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创新园,含创建期)。
(5)房租补助。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的入园企业,三年内按用房租金的30%予以补助,补助面积生产制造类企业每家不超过2000平方米,生产服务类企业每家不超过1000平方米,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园区建设扶持(已列入创建单位的小微企业创新园)
(1)申报园区内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创
客团队)提供综合服务完善的孵化场所运营补助的,须提供孵化器运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入园协议、认定文件、2019年度运营支出合同、发票、支付凭据等。
3、运营成效奖励(已认定为小微企业创新园)
(2)申报园区认定奖励的,须提供相应的认定文件。
(3)申报园区引企奖励的,须提供相应入园企业的营业执照、入园协议、认定文件、年度财务报表与备案表。
(4)申报园区引才奖励的,须提供相应入园企业的营业执照、入园协议、获评材料与备案表。
4、入园企业扶持(经审定的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创新园,含创建期)。
(5)申报入园企业房租补助的,须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入园协议、房租合同、房租发票、支付凭据、备案表。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网络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产业发展扶持信息平台(http://122.224.157.66:81/)提出申请,具体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选择项目。用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
(3)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请扫描或者用数码相机拍摄生成图片文件,要求转换成JPG格式,并小于500K。
(4)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2、纸质报送:申报完成后点击“生成pdf”按钮,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全部打印一式三份(简单装订,不得活页式),上报区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
截至2020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企业应确保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今后享受财政资助的资格。
2、业务咨询
区科技局:蒋华君 联系电话:63163083;
区经信局:余璐庆 联系电话:63323894;
区财政局:张剑波 联系电话:61791678;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63322321。
3、受理地点:区科技局信息中心(鹳山路22号301室)
附件:1.富阳区小微企业创新园相关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
2.企业2017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
3.企业2020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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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富阳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2020年4月2日
富科[2020]16号关于拨付富阳区2020年省级新产品、省级研发中心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