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富阳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现就自建员工隔离板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我区注册纳税,严格执行政府疫情防控规定的企业;
2、自建隔离板房须为原有厂区内建设用地;
3、隔离板房建造(改建)须经属地乡镇(街道)同意,在2月10日-3月10日期间新建完工投入使用,符合卫生防疫部门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和设施配备要求。
二、申报资料
1、属地乡镇(街道)同意建造证明材料;
2、富阳区企业自建隔离板房确认表(附件);
3、用于员工隔离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于2020年4月9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区经信局(鹳山路18号),如有未名事宜请与区经信局余璐庆联系,电话:63323894。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