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对美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对美保费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

2、2019年度对美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并产生对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美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对美保费给予80%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上城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六)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协议);

(七)保费支付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申报企业请讲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15日之前报送至上城区商务局外贸外经科。联系方式:87815340

附件: 1、上城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杭州市上城区商务局

2020年3月9日

关于申报2019年对美出口1000万美元重点企业对美保费补助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