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对美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对美保费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上城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
2、2019年度对美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并产生对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美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对美保费给予80%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上城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六)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协议);
(七)保费支付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申报企业请讲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15日之前报送至上城区商务局外贸外经科。联系方式:87815340
附件: 1、上城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杭州市上城区商务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