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创园,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科技创新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萧委办〔2013〕65号)及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20年度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和纳税奖励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租补助
1、申请对象:2017年之前通过认定,入驻在经发文重新确认的由企业创办的科创园,且3年补助期未满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8年通过认定且入驻在第六、七批创建科创园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尚未兑现的企业均可申报。
2、补助标准:0.3元/平方米·天,单个企业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1000平方米。创建期内未通过认定的科创园,财政先按补助额的30%补助给入驻企业。
3、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最新入驻协议复印件;
(3)房租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纳税奖励
1、申请对象:2017年以前通过认定,入驻在经发文重新确认的科创园,且3年补助期未满的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8年通过认定且入驻第六、七批创建科创园的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奖励标准:自产生税收之年起三年内,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对当年实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且增幅30%以上的企业,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3、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纳税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最新入驻协议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各科创园管理公司对申请材料统一汇总,经主管镇街(平台)盖章后,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创新促进科(区政府综合楼532办公室)。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可通过邮寄形式送达,或材料加盖公章后以电子扫描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523913072@qq.com,附件3和附件4由各科创园管理公司填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即可。所有材料逾期均不再受理。联系人刘晗,联系电话82898513。
附件: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表
2、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纳税奖励资金申请表
3、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4、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创园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和纳税奖励申请工作的通知.zip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