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农业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通知》(浙财农〔2020〕13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18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推广工作的通知》(萧农种养〔2020〕2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我区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施用户补贴申报
1.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萧山辖区内年累计购买经区级认定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施用10吨以上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推广的商品有机肥为今年我局(萧农种养〔2020〕242号)公布的萧山辖区内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补贴肥料施用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2. 补贴标准。区财政统筹补贴标准为300元/吨。单个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重点支持化肥定额制实施区、化肥减量增效实施区、耕地质量提升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菜篮子”工程实施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实施区域。不得用于水产养殖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施用户自主采购区外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不列入区级补贴范围。
3. 申报办法。由施用户自主申报,填写表1和表2;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我局下达的推广计划任务,结合施用户年初上报的推广计划、土地承包合同、实际购置肥料发票数量、送货小票、肥料施用照片、银行资金往来账等资料进行逻辑性核实,确定施用户补助数量并汇总,填写汇总表3,公示5天后签字盖章上报我局。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于2020年10月20日前上报我局,过期为自动放弃。
4. 申报资料。各施用户要如实提供商品有机肥施用数量、具体施用作物、施用时间、肥料施用照片等(附表2);同时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备查),转包土地的还要提供首次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购买肥料发票(原件备查)、银行资金往来单、肥料送货小票等复印件;专业合作社要提供工商登记注册户名单及土地分户清册。施用户申报名称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名称和肥料发票名称一致。
二、生产企业资料申报
各列入政府补贴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要根据年度生产实际做好每月商品有机肥原料入库月报表,生产、销售月报表外,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数量汇总表(表4、表5)等资料。同时,要提供原料采购送货单原件、肥料送货单原件、肥料购买发票原件等备查。纸质稿(一式一份,盖章、签字)及电子稿于2020年12月5日前上报我局。
三、2021年计划申报
为切实抓好2021年我区商品有机肥施用,各施用户要及早做好2021年商品有机肥施用计划安排,由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统计汇总,填写2021年施用户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计划表(表6)。计划表一式一份(盖章)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商品有机肥政府补助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各施用户年初上报的商品有机肥推广计划,核对土地承包合同、实际购置肥料发票、送货小票、肥料施用照片、银行资金往来账单等资料进行逻辑性核实,确定施用户肥料补助数量并汇总,汇总表(表3)在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公示栏内公示5天后上报我局。我局将组织人员根据各镇街上报资料及杭州萧农化肥有限公司对“生产企业销售过程中的启运地和到达地运输过程监管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如发现虚报数量,虚开发票的,将取消该施用户的补贴资格,三年内不得享受政府补贴,并相应减少该户所在镇(街道)下一年度商品有机肥补贴计划。
联系人:施波,联系电话:82376893
附件:1.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用户申请表
2.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用户施用情况表
3.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资金汇总表
4.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情况表
5.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情况汇总表
6. 2021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用户推广应用计划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9日
附件1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用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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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
补贴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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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数量(吨) |
所在地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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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用作物 |
施用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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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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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个人)绩效评价: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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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街道)农业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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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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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该表格(一式二份)(附电子稿)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站施波,联系电话:82376893。
附件2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用户施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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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 |
出售单位 |
生产企业 |
发票号码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田块地址 |
面积(亩) |
施用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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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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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仅限购买和施用列入萧山区政府补贴的商品有机肥。请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该表格(一式二份)(附电子稿)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站施波,联系电话:82376893。
附件3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资金汇总表
填报单位(镇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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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单位(个人) |
申报数 量(吨) |
申请补贴(万元) |
主要施用田块地 址 |
主要施用作物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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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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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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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该表格(一式二份)(附电子稿)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站施波,联系电话:82376893。
填报人: 审核人: 责任领导(签字):
附件4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情况表
填报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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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日期 |
主要原料类型 |
原 料 来 源 |
采购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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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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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原料类型指畜禽粪便,如猪粪、牛粪、羊粪、禽粪等。统计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附件5
2020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情况表
填报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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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日期 |
产品类型 |
销售去向单位 |
销售量(吨) |
单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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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销量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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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销量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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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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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附件6
2021年萧山区商品有机肥用户推广应用计划表
镇街(盖章): 填报人: 单位:吨、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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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
肥料名称 |
生产厂家 |
购买数量 |
应用作物 |
应用面积 |
施用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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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施用的商品有机肥为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肥料,有机无机肥和添加污泥等其它物质生产的有机肥不在此列。计划推广应用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5日。请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该表格(一式一份)(附电子稿)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站施波,联系电话:82376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