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政函〔2018〕29号)、《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临政办〔2019〕2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全区2019年度电子商务第二批项目资金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依法在本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一)电子商务园区

对经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给予园区举办者或入驻电商企业租金补助。

所需材料:

1、园区运营方法人资格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运营方缺失,则提供入驻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园区房屋面积达标证明(5000平方米以上)

3、整租或分租合同复印件

4、租金发票复印件

5、银行凭证(入账单等)

6、资金补贴申报表

7、承诺书

该项目由园区运营方申报。如运营方缺失,则由入驻企业自行申报。2019年1月1日起算租期,租期超过一年的,按整租一年进行补贴计算;租期不到一年的,按实际租期进行补贴计算。

(二)跨境数字推广

跨境电商企业(B2C为主)通过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品牌全球推广效果明显的,年度销售额达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家以内的奖励。

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2、海关报关单;

3、跨境电商销售情况汇总表;

4、推广服务合同;

5、推广服务费用凭证;

6、品牌商标等相关材料

7、资金补贴申报表

8、数字推广项目报表

9、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两份,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由镇、街道初审盖章后,于6月1日17时前报区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经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予以拨付。

联系人:孙文佳、蓝石;电话:63729284、58688928。

 

 

附件1:《2019年度临安电子商务项目资金申报表》

附件2:《数字推广项目申报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1-3(关于申报2019年度电子商务第二批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doc

 

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