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办、经济发展办(科):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杭州市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第二批指导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经(201957号文件精神,现对任务清单中“水果产业提升发展”项目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临安区范围内从事水果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村级经济组织等。

二、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为《关于下达杭州市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第二批指导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经(201957号文件附件中临安区指导性任务清单“水果产业提升发展”类别,重点开展园区(基地)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机械设备装备,以及园区景观提升改造,品牌提升等。

1、科创园建设项目:1

要求水果基地连片规模200亩以上,园区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园区产业功能布局合理,良种覆盖率100%,栽培管理标准规范,通过“三品一标”认定,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2、美丽果园建设项目:5

突出三产融合发展理念,要求基地规模100亩以上,园区环境良好,品种优良,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设施完备,生态优势突出,科技应用领先,配套建设一定的休闲观光、体验设施。

3、精品基地建设项目:5

突出生态高效经营原则,要求基地规模50亩以上,品种优良,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设施完备,生态安全保障,科技应用先进,经营效益或前景良好。

三、扶持标准

每个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相应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编写项目申报文本,并提供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土地来源证明、平面图、现状照片),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由镇街统一上报至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项目申报书要求一式四份(主管部门二份,建设单位与属地镇街各一份)。各镇街要根据当地农业“两区”建设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项目推荐与申报工作。

2、立项要求

镇街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实施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计划。

3、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2019122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提交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经立项的项目实施主体于2020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并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由镇街提出意见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进行审价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4、管理要求

各镇街和和区农业农村局都要明确项目管理联系人。镇街负责项目日常督促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指导和督查。实施单位要规范项目质量管理,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落实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制度。

附: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扶持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文本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业农村局

                           20191210

 

附件: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扶持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