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办、经济发展办(科):
为更好贯彻落实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杭州市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第一批指导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经【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对任务清单中茶产业提升改造项目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临安区范围内从事茶叶生产的家庭农场、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企业、村级经济组织等。
二、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为《关于下达杭州市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第一批指导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经(2019)37号文件附件中临安区指导性任务清单“茶产业提升改造任务”。
1、规模化生态茶园建设项目:2个。
要求茶叶基地连片规模200亩以上,园地环境良好,茶园园相优美,道路灌溉系统完善,园区建筑功能布局合理,优化品种搭配,良种率100%,栽培管理标准规范,建立茶园绿色防控和可追溯体系,保障产品生态安全。
2、茶产业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个。
按照“三产融合、跨界拓展、合理开发”的发展理念,要求基地规模200亩以上,完成美丽茶园基础建设,生产设施完备,生态优势突出,科技应用领先。同时配套建设茶文化体验和休闲观光设施,实现园区做茶、看茶、品茶、玩茶的有机结合。
3、茶产业新型龙头企业培育项目:1个。
要求项目建设主体为临安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化生态示范基地200亩以上,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建设标准化茶叶加工厂获得SC认证,具有企业品牌和规范系列包装,建立市场销售网络,开展品牌推广活动。
三、扶持标准
要求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相应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编写项目申报文本,并提供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土地来源证明、平面图、现状照片),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由镇街统一上报至农业农村局农林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项目申报书要求一式四份(区农业农村局二份,建设单位与属地镇街各一份)。各镇街要根据当地农业“两区”建设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项目推荐与申报工作。
2、立项要求
镇街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实施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计划。
3、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交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验收时间,项目实施主体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并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由镇街提出意见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进行审价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4、管理要求
各镇街和和区农业农村局都要明确项目管理联系人。镇街负责项目日常督促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指导和督查。实施单位要规范项目质量管理,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落实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制度。
附: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扶持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文本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9日
附件: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扶持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