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城区“高级蓝领455”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上政办函〔2011〕104号),为切实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激励社会力量培养高技能人才,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努力建立一支规模适当、技能精湛、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上城区加快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上城区人社局决定落实2019年度培养高技能人才补贴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贴奖励对象
1、培训高技能人才使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市人社局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
2、按照市人社局要求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转岗技能培训及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使其职工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用人单位。
上述培训学校、定点培训机构和各类用人单位,须注册经营在上城区范围内;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时间应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二、申报补贴奖励职业(工种)范围
在《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6版)》(杭人社发〔2016〕356号)内的职业(工种)(见附件1)。
三、补贴奖励标准
对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学校、定点培训机构以及各类用人单位按取得相应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
四、补贴奖励申报程序
1、申报补贴奖励对象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上报加盖单位公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或《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复印件、《上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奖励)申请表》(附件2)、《上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3)、《高技能人才培养名册》(附件4)至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经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复核确认后,统一核发补贴奖励费用。
未尽事宜,请与区人社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807575。
附件: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6版)
2、上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奖励)申请表
3、上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奖励)申请汇总表
4、高技能人才培养名册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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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2016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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