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引导我省创新主体合理布局专利,帮助提升核心竞争力,省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产业规划类项目申报:由我省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园区,以下统称开发区)申报,开发区应当具有相关产业发展基础,并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区域内相关产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0件,开发区可指定1家企业牵头实施。
2.企业运行类项目申报:由在我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相关产品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5件。
3.鼓励申报单位与省内有关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
4.本次省专利导航项目重点倾斜数字经济产业、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省重点产业、未来产业。
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系统(网址http://zscq.zjamr.zj.gov.cn/login.html),新用户选择用户注册,根据注册说明完成注册;老用户直接登录。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服务电话咨询,电话:0571-85786946。
申报单位在线填写“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或“企业运营类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要求进行填报。
完成填报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8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件(一式10份);受理项目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于8月4日前推荐上报至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项目进行统一汇总,并择优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3),于8月11日前将汇总项目上报至省局专利监管处。
省级有关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8月4日前直接报送至省局专利监管处。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级主管部门应于8月4日前、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于8月11日前在线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各审核推荐单位登录密码另行通知。
三、立项与组织实施
省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提出实施指导意见。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实施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项目完成后,省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省局专利监管处联系人:陈莹,电话0571-89761378;单鸿鸣,电话:0571-89761348。
附件:1.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3.专利导航项目推荐名额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