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发改)局: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做好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附件2-5)的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请各地经信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二、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本地已公告企业按规范条件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请于5月10日前将推荐或审核意见、《推荐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汇总表》(附件6)、新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一式2份)报送市经信局,并请同步发送电子版(PDF格式)。

联系人:绿色制造处 张锋,电话:85257105,浙政钉:15968844010。

附件:

1.杭州市已公告的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docx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以电子版发送).docx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以电子版发送).docx

4.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以电子版发送).docx

5.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以电子版发送).docx

6.推荐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汇总表(以电子版发送).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