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35号)有关要求,现将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项目(以下简称中小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范围、对象及支持内容

本次中小开项目具体的支持内容、补助标准以及企业应递交的申报材料,以省厅有关要求(浙商务联发〔2021〕35号)为准,即:对2019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中小外贸企业,在防范出口风险、参加境外线下展览会以及开展境外认证、商标注册及境外专利申请等方面且支出金额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给予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各相关中小外贸企业首先需要在网络申报平台操作实施(网址为 http://www.smeimdf.org.cn,申报年度选择为“2020”)[备注:2019年1月22日起,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已纳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录账号变更为“zxkt_原账号”,登录密码保持不变,原使用电子钥匙登录的用户请致电技术咨询客服电话400 886 3200变更用户登录类型 具体操作请参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指引》,如有疑问请咨询:统一平台客服电话:010-67870108/010-53771335,技术咨询客服电话:400 886 3200/010-56193121]

(二)、网上申报后,向上城区商务局外贸外经科提供纸质书面材料,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具体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以上同一申报内容已享受过其他各级财政专项补助政策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2021年7月25日前向区商务局报送材料,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区商务局初审后由区财政局审核确认。相关企业请将申报材料送至上城区望潮路7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楼1516、1518室区商务局外贸科叶切富或寿立宏处(联系电话87568570、87395368)。各相关企业请自行前往市商务局官网(http://sww.hangzhou.gov.cn/index.html)首页中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省厅文件。

(二)、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原上城区商务局外贸科电话:87568570、87395368,地址:上城区望潮路7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楼1516、1518室。

五、监督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评估等工作。

2、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杭州市上城区商务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2021年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2、封面格式

0625关于开展上城区2021年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