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
企业申报材料(一册一光盘)一式五份,于1月11日(周一)11点30前报区商务局外经外贸科(文三西路18号403)。申报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未明事宜请联系外经外贸科,电话87998449。已享受过中央进口贴息的部分不予重复享受。
附件:
1、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3、173号《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0年版)》
西湖区商务局
2021年1月6日
附件1、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浙商务联发2020年173号《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0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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