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厅、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利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利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区有能力利用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的企业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附件)的企业,填写《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利用企业申报书》和《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利用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并于11月27日中午前报送至我局工业科,逾期不候。

联系人:方利文,电话:85370693,电子邮箱:781753146@qq.com。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利用企业申报工作通知(签章版本)》.pdf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