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西湖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

根据《西湖区关于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西发改经信〔2019〕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实际,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在在西湖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企业。

2、企业应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3、申报项目应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或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节能改造、技术改造投资额限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

4、已申报过国家、省、市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内容

具体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

三、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西湖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年度审计报告、合同、文件、证书、付款凭证、发票、验收报告等,节能改造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需出具项目备案书和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按《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执行。

(五)企业提交的项目材料双面打印需装订成册,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对项目情况如实进行陈述。

四、项目申报及受理审核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申请项目,需具备基本条件及有关申请各项目的具体条件,并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材料(纸质件),于11月20日前一式3份报各所属镇街、园区。

(二)项目受理。

各所属镇街、园区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并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经汇总后,于11月26日前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区本级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审核。

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

(四)资金拨付。

由区发改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资助文件,最终由镇街、平台进行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方利文 85370693。

附件:附件1:2019年度西湖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材料.docx

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3:西湖区关于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docx

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西湖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