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试点示范目标
聚焦 5G、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等在安全应急装备智能化、轻量化等方面的集成应用,探索“产品+服务+保险”“产品+服务+融资租赁”等应用新模式,构建生产企业、用户、金融保险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共赢的新型市场生态体系,促进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装备工程化应用和产业化进程,以高质量供给促进国内安全消费,为有效遏制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特大事故、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以及培育安全应急文化提供技术装备支撑。
二、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矿山安全、危化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安全应急教育服务四方面需求,从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机械化与自动化协同作业装备、事故现场处置装备等 16 个重点方向(详见《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实施要素指南(2021 年)》,附件 1),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示范工程项目应由装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提供商与用户单位或金融保险机构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 8 家),单一企业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参与申报的单位应为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每个牵头单位可最多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二)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满足《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实施要素指南(2021 年)》(附件1)的相关要求,具备技术先进性、应用实效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等特点。
(三)申报流程。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参照《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2)相关规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附件 3),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一式 7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 4)。于3月9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区经信局210办公室。
未明事宜,请联系区经信局安修伯,63101200。
附件:
1、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实施要素指南(2021 年)
2、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3、申报材料要求
4、项目汇总表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