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关于编制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的通知》(杭富依办〔2021〕1号)文件精神,富阳区财政局将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富阳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

一、征集范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第二块事项规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二、征集时间

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1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相关单位或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来访、信函等各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林碧华  0571-61719715

邮箱:hzfyczj@VIP.sina.com

地址:富阳区富春街12号

邮编:311400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