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2016〕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总结和推广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经验做法,选拔一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树立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组织培育人才、打造品牌,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品牌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社会组织工作满2年以上的负责人或管理者;

2.申报个人所在机构已获得4A或4A级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申报截止时间内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特定领域有突出贡献者另行审议;

3.申报人所在机构2019、2020年度检查合格;

4.申报人拥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并有在社会组织从业的相关经验;

5.申报人自2019年以来无违法和失信记录;

6.申报人所在机构,仅限1名人员参与申报。

(二)申请品牌社会组织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1.2018年12月31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可自愿报名参加;

2.已参加杭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且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无违法违规现象和失信行为;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品牌认定有效期已满三年,需要复核的社会组织。

(三)申请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来,使用政府、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合法资金,开展的各类公益服务项目(含公益创投项目),项目应具备完整的项目策划书;

2.项目核心活动应围绕突出的社会问题(如扶贫开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或会员服务展开,收费合理;

3.项目至少实施过2年以上,至申报截止日期项目已经结项;

4.项目实施单位已在区民政局登记,无违法违规现象、无失信行为的社会组织;

5.同一组织申请的项目限1个。

二、认定方法

(一)申报要求

符合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品牌社会组织和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条件的,可自行申报。

(二)认定方法

按照自愿申请报名、对照标准自评、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公告等流程进行。

(三)工作安排

1.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在2021年7月15日前根据要求分类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交至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311室(富春街道春秋南路62号),联系人:董凌娇、楼凯,电话:0571-63325854、63331267,邮箱:fymzjshswk@163.com;

2.考察评审。2021年7月至8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材料打分和审核考察,9月召开专家评审会、公布认定结果,10月颁发证书和牌匾。

3.费用安排。由民政部门承担,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送材料清单

(一)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加盖所在机构公章的“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1);

2.申请人的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等级评估证书复印件、组织(或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媒体报道汇总表;

4.申请人本人一寸照和同底电子照片各一张;

5.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二)品牌社会组织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杭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认定申请表(附件2);

2.杭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认定指标自评表(附件3)。

(三)公益服务项目品牌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杭州市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4);

2.杭州市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指标自评表(附件5)。

四、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品牌认定工作是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和指导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坚持真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社会认可的,有影响力、有说服力、有突出业绩的典型推荐出来,努力推动以领军人才、品牌认定促进建设、促进管理、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各社会组织要以领军人才、品牌建设为契机,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组织发展。

 

附件:1.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认定申请表

2.杭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认定申请表

3.杭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认定指标自评表

4.杭州市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申请表

5.杭州市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指标自评表

6.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品牌社会组织、

品牌公益项目认定材料清单提供要求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2日

富民〔2021〕35号附件1-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