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强区战略 加快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0〕15 号)有关规定,对“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上级要求给予资助。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企业,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资助。” 现征集2020年度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和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2020年列入国家、省、市级的科技计划项目,上级明确要求我区给予资助且已获得上级资金。

2、2020年完成国家、省、市级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或取得上级资助余款,上级明确要求我区给予资助的。

3、2020年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一、二等奖;获得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的,需要提供申报表,立项文件、经费文件、项目合同书、已拨经费进账单的复印件,已完成验收的还需提供项目验收证书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2、申报科学技术奖奖励的,需要提供申报表,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含复印件)。

三、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2日前,报送或邮寄至我局项目受理办(地址: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楼534室项目受理办公室,邮编311202)。

四、咨询电话

项目受理办公室:82898517;

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类项目:83897523;

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类项目、科学技术奖:82898555;

其他高新产业领域的项目:82898281。

五、其他事项

同一事项从优从高,不重复配套,具体按萧委〔2020〕15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萧山区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和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申报表.docx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日